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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09-12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招生考試
標  題:105學年度教育部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培育學系大一新生甄選

本校105學年度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辦理時程如下:

1.師培中心先行訂定甄選簡章提供各師資培育學系參考,再由各系自行訂定甄選簡章,大一及大二以上師資生甄選報名至105107日(星期五)截止。

2.甄選作業統一於1051015日(星期六)前完成,經105學年度教育部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委員會會議,審查並確認錄取名單後,由師資培育中心於網路公告錄取名單。

卓越師培育獎學金:大一新生正取生34名、備取生若干名,其正取名額分別為教育學系8名、特殊教育學系5名、幼兒教育學系8名、輔導與諮商學系6名、體育與健康休閒學系4名、外國語言學系3名。

大一師資培育學系新生之遴選指標:

1.大學甄選入學者,以大學入學成績為主,其基準為國文、英文、數學三科成績中至少一科應達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七十五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其餘二科應達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五十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2.考試分發入學者,以大學入學成績為主,須將本校列為前12志願,且國文、英文、數學三科成績中至少一科應達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七十五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其餘二科應達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五十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3.達上開基準之學生超過學校所定名額者,由學校以甄選方式再行遴選,甄選項目如下:【於1015日前由各系擇日自行辦理】

1)筆試(各系得自行訂定科目及權重比例)

2)各系自辦適性測驗(例如性向測驗、職涯與人格相關測驗等,以通過為基本門檻)及面試。【需本人檢附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於遴選期限內至師資培育中心做生涯發展性向測驗,以提供面試策員參考用】

大學部師資培育一年級新生之遴選,錄取人數不足時,名額流用至大學二年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之師資生。

本校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之遴選以達到遴選標準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學生為優先,其所占名額以佔本校總核定名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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