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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蔡任貴專員 聯絡電話:271-7162 一、 教育部「第63屆學術獎申請案」受理推薦,請有意推薦學院於107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推薦文件併同院教評會會議紀錄送研發處彙辦(詳如第三點、第四點)。二、教育部第63屆學術獎自107年12月1日起受理推薦,本校專任教師需由學校報送,推薦人(不得自我推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5人。 三、本校作業流程如下: (一)請有意願申請教師依來函說明四相關規定,檢具申請人推薦文件,於各學院規定時間內送交各學院院教評會辦理初審。師資培育中心教師申請案納入師範學院辦理,語言中心教師申請案納入人文藝術學院辦理。 (二) 各學院請於107年12月7日(星期五)前將初審通過申請案資料併同院教評會會議紀錄送研發處彙辦,以利提送本校學術審議小組會議審議。 (三)將學術審議小組會議審議結果簽請校長核示後函報教育部。四、 推薦文件如下: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電子檔)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推薦書填表注意事項應依來函(如附件)指示辦理,相關訊息辦法及推薦書可逕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下載 。五、檢送來文及中英文推薦表格式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教師並辦理初審作業。
此 致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
研究發展處 敬啟 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發展處 徐善德研發長 學術發展組 楊弘道組長 蔡任貴專員 60004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TEL:(05)271-7161~3 FAX:(05)271-7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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