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發佈日期:2019-01-16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校務行政
標  題:10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教育學程就學貸款修課證明,請於108年2月11日前至師培中心申請

如有需辦理教育學程學分費就學貸款之申請,請務必於108年2月11日前至師資培育中心開立修習教育學程學分證明,並確認繳費單上有顯示學分費後再辦理。
*

*
回上一頁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