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 知 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何鴻裕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科技部108年度(第二梯次)暨109年度「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依來文須於108年6月27日(星期四)前文抵科技部,擬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08年6月20日(星期四)晚上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於108年6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計畫書第一頁傳送至本處。 二、依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3點規定,申請人(主持人)須年齡在三十二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畢業三年以內且年齡未逾三十五歲;並須符合下列情形: (一)申請時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二)公立大專院校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或私立大專院校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遴聘規定所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三、依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3點規定,申請人(主持人)須年齡在三十八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並須符合下列情形: (一)申請時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二)公立大專院校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或私立大專院校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遴聘規定所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四、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各試行要點。 五、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
研究發展處敬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