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發佈日期:2023-07-24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校務行政
標  題:教育課程組公告-112 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幼教學程師資培育獎學金第2次甄選簡章報名

112 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幼教學程師資培育獎學金第2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

(二)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要點。

(三)112 724日臺教師()字第臺教師()字第1122602832J號函。

 

二、名額

(一)師資培育獎學金之甄選,以甄選師資培中心二年級以上(含碩士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程生為對象。

(二)中等學校師資類科4(1招已招滿),國民小學師資類科4(1招已招滿)幼兒園師資類科1,以達到遴選標準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學生為優先,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

(三)雙語師資生2(1招已招滿)

 

三、獎學金金額

(一)獲甄選通過之師資生,每名每月核發 8,000 元,獎學金之受領月份,以經甄選錄取後之次月起請領。

(二)獲獎師資生若其就學期間須每學期通過相關考核審查且符合續獎資格,方可續領獎學金,受獎年限為一年。

(三)退學、休學、放棄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教育實習課程階段不提供獎學金)者, 僅得領取至發生事實之月份。

(四)師資生於受領獎學金期間未符合第四點任一款規定者,應停發一個月獎學金。

 

四、獎學金受領資格

師資生受領獎學金期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類)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受獎生為大四生時,於受獎學年度期間須通過至少一項教案設計或教學演示之檢測,其餘年級獎學金受獎生於受獎期間內所須通過之教學實務能力檢測項目,則不予限制)。

(二)服務學習、勞動教育或品德教育等相關課程達學校認定之通過基準。

      受獎期間完成服務學習至少10小時,上學期至少5小時

(三)無償擔任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等學童課業輔導工作或補救教學,每學期至少三十六小時。

(四)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工作坊(例如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中等領域教學研究中心成果研討會及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等或經學校採認之相關工作坊)。

(五)參與至少一次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師資生潛能測驗。

 

五、申請資格

(一)申請限制:未符合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續領資格遭淘汰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二)師資培育中心二年級以上(含碩士生,不含實習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程生, 符合「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應達前 30%或達 80 分以上,且每學期各科成績均應達 70 分以上」之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三)未領取教育部核發之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四)申請表格:請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

(五)檢附證明:申請者需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書面文件,上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v7AEVj(資格申請表、自我介紹、讀書計畫、生涯規劃、志工服務、專業表現、師資培育獎學金申請人權利與義務確認書、成績單影本、存摺影本、學習歷程檔案影本、師資生潛能測驗成果影本、特別申請資格證明文件請彙整成1個檔案上傳。)檔案名稱:學號_姓名

(六)特別申請資格:申請弱勢師資生(學程生)身分者,除需符合前開基本申請資格外,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之任一項:

1.   經濟弱勢:持有3個月內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區域弱勢:申請時仍設籍於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定義偏遠地區之鄉、鎮、區行政區域滿一年()以上者,需檢具前一年即已居住於偏遠地區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區域弱勢」之行政區範圍

3.   本獎學金優先核給符合申請資格之經濟弱勢及區域弱勢學生,以不少於核定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以上兩類學生以經濟弱勢學生優先錄取。

 

六、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12 7 26(星期三)晚上12時截止,將報名申請表、歷年成績單((資格申請表、自我介紹、讀書計畫、生涯規劃、志工服務、專業表現、師資培育獎學金申請人權利與義務確認書、成績單影本、存摺影本、學習歷程檔案影本、師資生潛能測驗成果影本、特別申請資格證明文件請彙整成1個檔案上傳。)檔案名稱:學號_姓名),上傳上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v7AEVj,未繳交申請資料或表件不完全者,視為申請手續未完成,將不予受理)

()公告簡章:112724()下午5時前。

()收件日期:112724日至112726()晚上12時止。

()公告面試名單:112727()上午9時前

()面試日期:112727()中午1210分。

()公告錄取名單:112731日下午4時前。

 

七、甄選項目及錄取方式

(一)學業成績表現: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應達前30%或達80分以上,且各科成績均應達70分以上。

(二)書面資料審查:請上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https://eportfolio.ncyu.edu.tw/填寫,包含主要經歷、教育性質服務志工丶營隊、各類檢定證書、生涯目標、自傳、師資生潛能測驗(https://taa.ntnu.edu.tw/taa/),未填寫學習歷程檔案及未參加測驗者不符合報名資格。

申請本獎學金同學務必於112727日中午12時前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正式版測驗,未參加測驗者不符合報名資格。

1.  系統帳號、密碼預設皆為學號,同學進入系統後請自行更改密碼。

2.  務必完成「教師情境判斷測驗」、「教師工作價值觀測驗」及「教師人格測驗」3項測驗。

3.  教師情境判斷測驗」:本系師資生為國小學程,點選「點我進入小教測驗」。

4.  本測驗結果供面試委員參酌。

5.  本系統僅能做一次測驗,建議先到測試版測驗系統,操作過一次後再進入正式版測驗系統,但一定要完成正式版測驗系統始符合報名資格。

6.  進入正式版本測驗系統:https://taa.ntnu.edu.tw/ISJSHome/ISJSHome.aspx

7.  進入測試版本測驗系統:https://taa.ntnu.edu.tw/Test_ISJSHome/ISJSHome.aspx

(三)面試(50%):面試內容包括教育知能、學習歷程、表達能力與生涯規劃。面試時間為 112 7 27 (星期四)中午,採線上面試。

(四)同分比序:若有考生同分,同分比較順序為:
1.
面試

2.書面資料審查

3.學業成績表現。若面試成績、書面資料審查、學業成績表現皆相同,則由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委員會抽籤決定錄取順序。

(五)決審會議:由師資培育中心召開「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委員會」會議決定錄取名單。

(六)錄取名單將於 1127 31 (星期一)下午4時公布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

*

*
* 附件檔案: *  簡章(含報名表) ( DOCX ) 簡章(含報名表) (PDF)
回上一頁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