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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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10-12-09
發布單位: 主計室
類  別:出席費及稿費
題  目:請問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他機關評選會議且領有出席費者,得否申派公務車或申領計程車車資?

Q請問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他機關評選會議且領有出席費者,得否申派公務車或申領計程車車資? 

A

一、依「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出席費之支給對象為以學者專家身分參與會議之個人,至本機關學校人員及應邀機關學校指派出席代表,不得支領出席費。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用途別科目分類及執行標準表」所定,短程車資係各機關學校短程洽公所需車資。故以個人身分出席會議並支領出席費,自不得報支短程車資。惟如係由遠地前往(30公里以外),邀請機關學校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必要之費用。

二、至可否申派公務車前往一節,因屬機關公務車輛調派事宜,仍應由機關本於權責依公務車輛派遣規定自行核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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