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07年7月14日聯絡人:楊弘道組長、蔡任貴專員聯絡電話:271-7162
主旨:轉知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計畫產出論文發表於國際期刊及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生國家名稱訛誤事件更正處理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科技部為避免當前兩岸現存之政治分歧問題模糊學術焦點,在不遭矮化及兩岸對等原則下,規範該部補助計畫產出論文發表於國際期刊及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生國家名稱訛誤事件更正處理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該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執行科技部計畫產出論文發表於國際期刊或受補助專家學者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時,發現刊登資料使用國家名稱訛誤,應立即要求國際期刊或國際學術會議主辦單位更正,並主動通知科技部相關學術司。如未提出更正要求者,未來向科技部申請獎補助時,該論文不計入計畫主持人研究成果。
三、依該要點第五點,遇國家名稱訛誤事件,經計畫主持人或受補助專家學者要求國際期刊或國際學術會議主辦單位更正未果,致論文未更正發表或未出席該國際學術會議者,原已依規定繳交之發表論文費或註冊費、報名費等必要且不可退還之費用,得於提供相關證明後列支。
四、相關訊息已公告於研發處網頁/相關法規/學術發展組/科技部法規
研發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