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資訊
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聯絡人:林嘉瑛秘書
聯絡電話:271-7064
電子信箱:oia@mail.ncyu.edu.tw
主旨:關於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教育部重申學校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資訊案,轉請各單位知照。
說明:- 依教育部111年3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10022828號函辦理。
- 教育部重申各級學校應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 webap. rusen. stust. edu. tw/ RusenShort/Login.aspx)確實填報以學校名義與中國大陸機關(構)辦理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實體與視訊活動);單位平台帳號另以紙本傳遞,第一次登入請點選忘記密碼,即可取得系統寄發之預設密碼,或逕洽本處索取。
- 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使用之重要說明如下:
- 若交流活動僅有校內人員或老師,無「學生」參與活動,則免填報。
- 109年12月起,若以視訊會議等方式進行交流活動,亦須登錄。
- 通報時間:
- 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須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
- 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 並於活動完成返臺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 另兩岸教育交流應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
- 配合教育部來文,本校各級單位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需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依附件「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逐一檢視後,送一級單位主管核章後,影本另送本處存參。
- 檢附教育部公文及相關附件,請卓參。
此致
本校各單位、語言中心及各學院
國際事務處 敬上
相關附件情參閱連結
https://oia.ncyu.edu.tw/show_news.aspx?getId=29CE31D7DF8FEB38&getId1=70F46A7DE80880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