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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12-27
發布單位:電子計算機中心
類  別:校務行政
標  題:<轉知>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主旨:依據教育部轉數位發展部函,修正「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本校依法辦理,詳如說明。

 

說明:

一、現行規定「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如附件1)

二、依說明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如附件2)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3)

 

此致

本校各單位系所及教職員工

電算中心 資訊網路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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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檔案: *  附件1 ( PDF )
*  附件2 ( PDF )
*  附件3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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