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日期:107年9月13日
承辦單位:國際學生事務組
聯絡人:蕭琬儒小姐
電話:05-2717296
主旨: 107年度僑生申請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說明:
一、 此獎學金每名可獲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碩、博士生除外)僑生(碩、博生不得申請),憑106學年度學行成績,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另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來台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二、 107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明(108)年不得以106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三、 辦理流程:
(一) 申請學生應於註冊開學後至10月5日下午5時前,請備齊以下文件向國際處國際學生事務組提出申請。:
(1) 申請表(請見以下附件)
(3) 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106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校務行政系統列印不具有效力)
(4) 獎懲紀錄(請至校務行政系統→學務相關作業→獎懲紀錄查詢→查詢並下載)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及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三) 僑委會將依本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獲獎名額。
四、「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請參考:http://law.oca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L027428&KeyWord=%E5%83%91%E5%8B%99%E5%A7%94%E5%93%A1%E6%9C%83%E7%8D%8E%E5%8B%B5%E5%AD%B8%E8%A1%8C%E5%84%AA%E8%89%AF%E5%83%91%E7%94%9F%E7%8D%8E%E5%AD%B8%E9%87%91%E6%A0%B8%E7%99%BC%E8%A6%81%E9%BB%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