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日期:108年2月15日
承辦單位:國際學生事務組
聯絡人:蕭琬儒小姐
電話:05-2717296
主旨: 中華救助總會108年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說明:
1. 申請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不含公費生)。
2. 申請資格: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3. 來文請見附件一,申請資料及審查方式請參閱「中華救助總會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二)。
4. 校內申請時間:自開學日起至2月27日(三)下午5時前送至國際處。
5. 所送文件,審查完畢後,不另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