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第七屆《臺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劃》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說明:
一、 其來函主旨及說明請見附件一。
二、 獎項說明:
(一)獎項一:品學兼優獎(經該會評審甄選通過並親自出席頒獎禮者,可獲頒發獎狀和獎學金港幣二千元)
1. 申請資格:
(1) 凡就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或以上之香港學生(不含研究所)並以「香港學生」身分註冊入學。
(2) 106學年度總平均成績達80分或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以上者。
(3) 未曾在2018年獲得本獎。
2.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1份(請見網址:
http://www.hkftua.org/new/2019_Scholarship_form.pdf
,推薦原因、推薦人姓名、推薦人簽章、電郵、職銜及推薦人單位簽章,請申請者自尋系上、導師或其他老師填寫及推薦。香港僑生總數由國際處填寫)。
(2)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副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107-2學年度註冊章) 。
(3) 106學年度成績單1份(請檢附正本,而非校務行政系統查詢列印之成績單) 。
3.申請日期:108年5月16日起至108年6月1日止
4.申請地點:國際處國際學生事務組(民雄及新民校區港生請多善用駐點服務時繳交)
注意事項:
1. 詳細資料請參考附件一。
2.審核或甄選通過者,如未能出席2019年8月3日(六)於香港舉行之頒獎典禮,視同放棄獎勵,不論任何原因,不設補領或代領。
3.本校非屬台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成員校友會屬校,因此不得申請傑出領袖獎.
4.本處將依據辦法辦理並依限電郵至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