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08年8月15日勞動發管字第10805042842號函(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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